首页 > 自愿放弃继承权证明公证人有什么条件(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必须要公证吗)

自愿放弃继承权证明公证人有什么条件(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必须要公证吗)

时间:2023-03-14 16:45:23

一、志愿抛弃继承权证实评判人条目:

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(送审稿)第8条则定:承担评判人理当具备下列前提:

①23岁至65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百姓;

②遵照宪法和法令;

③操行优异;

④经国家公法考察,博得司法职业资格证书。

第9条则定:“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员不得担当评判人:

①受过刑事处置惩罚的;

②无民事行为能力、束缚民事行为能力的;

③受过开革公职可能吊销执业证书惩处的;

④其他不适宜负担负责评判人的景象。

二、自发摈弃房产继承权声明书

申明人**,性别**,****年**月**日出生,现住*********,身份证号:********。

我父亲(母亲)****于****年**月**日因****,父亲(母亲)**于**年月日****,我父亲(母亲)生前与母亲(父亲)**有坐落于******的********房产壹栋,建筑面积********平方米,房产证号:****************。我父亲(母亲)****(父亲)**生前未立遗嘱,也未与别人缔结遗赠订定合同,我系父亲(母亲)**与母亲(父亲)****婚生**子,依照民法典关联规则,我系该房产合法继承人之一。

现特申明:我自发甩掉对父亲(母亲)**母亲(父亲)**该项房产的继承权。

以上处境均真切精确,若有虚伪,我愿担任由此而引发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。

申明人:***

*年**月**日

相关合集

相关资讯

最新资讯